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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指南!

发布:2024-06-05 11:28,更新:2024-09-28 08:00


哪些企业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主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可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

  2、法人代表、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还需提交广播电视及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如国家承认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学历证、培训证或工作证等);

  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含公司的股东名单、持股比例,并在表格上加盖公司公章,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则需提供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的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逐层上溯,直至终出资人。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注明国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注册地址证明复印件(包括租赁协议、房产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流程以及周期时间:

  撰写和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1~7工作日,当地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20工作日。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017号1幢4楼4042室
  • 邮编: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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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经理: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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