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800927971

上海房产经纪备案证书办理条件和流程!

发布:2024-06-04 14:09,更新:2024-11-22 08:00

申请条件办理初始登记业务,需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申请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被取消登记后重新申请登记;

2、受聘于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

3、近3年内未被取消登记;

4、无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申请初始登记的,申请之日前3年内应当达到《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需准备的材料办理初始登记业务,您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一)初始登记申请表原件影印件;(二)身份证件原件影印件;(三)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影印件。*原件影印件:本系统所说原件影印件均要求为彩色jpg文件,通过拍照或扫描方式取得。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017号1幢4楼4042室
  • 邮编:200120
  • 电话:15800927971
  • 业务经理:王经理
  • 手机:15800927971
  • 微信:15800927971
  • QQ:958309838
  • Email:9583098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