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所需注意的事项
伴随着新时代社会经济推动下,很多文化艺术传媒行业获得迅猛发展,明星、综艺节目、电视连续剧、影视作品、动画电影、电视栏目在日常生活中普遍现象。各种各样视频播放器网站上无时无刻都在不断地推新各种各样电视连续剧、影视作品、综艺节目、动画电影。大家闲暇时到影院看电影这是平时不过的了,我们的生活已离不了影视传媒,而影视传媒是一个不断创新代名词,在这里巨大市场需求中对于传媒行业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不断地有各种各样的经纪人、电视剧发行等企业陆续创立。
开展这些业务需要相应的许可证资格,必须申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哪些企业需要申请这个证书?
一般来说,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节目、动画、广播剧、电视剧等节目制作和版权交易活动是很常见的。这类企业需要申请,
申请条件是什么?
1.符合国家法律合国家法律的.法律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和工作场所依法适应业务范围的需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人员简历和证明。
7、有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相关疑惑?
资质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影视作品电视总局审核
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业务应用: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节目、动画电影、广播剧、电视连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电视栏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3名人员的范围:摄影,中文,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动漫,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这些类似的都可以,只要能跟视频扯上关系就行。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017号1幢4楼4042室
- 邮编:200120
- 电话:15800927971
- 业务经理:王经理
- 手机:15800927971
- 微信:1580092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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