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难不难
更新时间:2025-01-22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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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定义: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相关活动。
简称:广电证
注意:上海的广电证没有正副本之分
审批部门:上海市文广局
一、办理要求:
1、 纯内资企业
2、 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3、 3名主要管理人员(具备影视类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广播电视相关:广告、新闻、设计、表演等,毕业满两年)
二、所需材料:
1、 企业章程;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简历、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 3名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5、三名广播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简历、劳动合同。以及少2部30分钟以上的影视作品(大专,毕业两年以上)。
如能提供中级以上影视类职称证明的不需要业绩影视作品材料。
6、 注册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可以是注册地或办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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