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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场所跟营业执照不一样可以吗?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备案呢?

更新时间:2024-08-3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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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分情况,你如果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是可以的

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如果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只需要备案即可,不再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但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备案事项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二、备案机关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备案要求

1.自2021年4月29日起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区分是否包含冷藏冷冻食品,统一纳入预包装食品规范管理。

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食杂店按照有关地方法规规定进行监管。

3.属于特殊食品的预包装食品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4.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用语,统一表述为“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四、备案流程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实行“多证合一”管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多证合一”管理功能自2021年6月15日起上线运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专栏中的“我要开办企业”,进入设立登记流程,完成“多证合一”下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

1.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可以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一并完成备案,也可以在登记注册后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变更备案——“多证合一”,办理备案手续。

2.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人应当按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中信息采集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其中两个以上外设仓库地址、自动售货设备摆放地址采取上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两个以上外设仓库地址列表”(附件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自动售货设备摆放地址列表”(附件4)形式提交。在信息采集项目中,经营者(签章)由系统自动调用电子印章或签名;食品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营场所由系统自动获取,其中经营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备案编号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以YB标识,由YB后加14位阿拉伯数字构成。14位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默认1)、2位省级行政区划代码(33)、2位地市级行政区划代码、2位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其中校验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示例:上海市奉贤区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 YB01,其中前三位数字133全省统一,后续数字按照要求编写。

六、其他要求

1.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申请备案的,应当由经营者先申请注销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后再办理备案。

2.已经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扩大经营范围后不再符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情形的,应当在扩大经营范围之前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删除“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项目,“多证合一”备案失效。变更后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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